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人才引进办事流程的通知》要求,我校采取复盘办事程序的方式,重新梳理优化人才引进办事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目录等,力求全面提升人才引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校引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人才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人才强教的战略部署,牵头完成学校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学校各类人才引进政策和配套制度,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制定引进计划
1.汇总需求。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年度总结和下年度工作筹划,统筹考虑学科建设、发展需求,上报本部门(单位)下年度人才引进专业、数量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每年11月10日前)
2.拟定规划。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等战略规划文件及各部门、二级学院需求,会同教务部、对外合作与科研管理部制定引进总体规划,明确引进层次、专业构成及数量,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每年11月20日前)
3.明确计划。依据人才引进规划,制定年度人才引进批次计划,明确各批次引进类型、引进专业、引进数量和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每年11月底前)
4.报批备案。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将人才引进计划在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10日前)
二、发布引进公告
1.广泛宣传。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我校人才引进政策;收集各地招聘会信息,参加毕业生招聘会,与相关高校研究生就业部门建立联系;多渠道挖掘人才线索,收集整理意向人才信息,建立候选人才库。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宣传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全年常态化进行)
2.发布公告。人力资源部依据上级批复计划和我校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依据批复计划确定)
三、组织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资料(见附录),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引进公告明确报名截止后一周内)
2.业务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由校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业务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硕士人才招聘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全面了解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发展潜力,综合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形成专家组考核意见。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引进公告明确时间)
3.组织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组织相关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二次体检仍不合格者不再进行下一阶段考察。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业务考核结束一周内)
4.综合考察。依据引进人才类型、层次不同,由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考察组赴拟引进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察,了解日常工作表现,复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形成组合考察报告并出具结论。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引进公告明确时间)
四、确定引进人员
1.会议研究。依据对拟引进对象的综合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综合考察结束后一周内)
2.组织公示。对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党委会次日)
3.上报备案。将人才引进信息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
五、办理报到手续
1.人员报到。人力资源部会同网络信息中心、后勤与安全保障部等部门提前确定报到人员工号,协调食宿安排。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网络信息中心、后勤与安全保障部,报到当日)
2.签订协议。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引进公告明确内容,签订引进协议或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期限、工作职责、任务目标、以及薪酬福利待遇等事项。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报到后十日内)
3.办理手续。人力资源部办理档案转递、工资核定、社保接续等手续;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工会办理会员入会、转会手续;后勤与安全保障部办理公寓房、门禁卡、人脸识别、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登记手续;计划财经部协调办理工资卡。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各部门,报到后十日内)
4.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引进人才入职培训,向新入职人员介绍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特点,熟悉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薪资福利政策和日常教学科研制度,强化基本教学技能。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对外合作和科研管理部,报到后一月内)
5.兑现待遇。人才办协调校内有关部门,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帮助人才落实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相关待遇。
(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各部门,公告或协议明确时间)
中共山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附录: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4.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等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6.其它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