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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来源:人力资源部   点击量: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对我校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山西科技学院的所有教职工,包括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返聘等所有从事学生教育教学及行政工作的教师。

二、考核要求

1、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组织进行,分配在行政岗教师由行政部门负责考核,专职教师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临时负责人由组织部负责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5%(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比例不超过20%)。优秀、合格在师德档案中记为合格,不合格记为不合格(师德档案只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对违反《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中任何一项者,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且不能参加年度任何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等。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教师领取并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附件1)(一式两份)。

2、综合评议

各单位根据教师个人自评情况,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求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评议打分表》(附件2),确定被考核人等次后,填写《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3)。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原则和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考核内容。

3、结果反馈

由各单位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4、结果公示

各单位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至人力资源部后,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并附相关事实、理由和讲明材料。逾期申请复核的,学校不予受理。经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复核的考核结果具有终局性,被考核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复核申请。

5、学校批准

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并提交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记入《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意见。

四、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3日前报送本单位教师的《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评议打分表》和《山西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统计表》纸质版。

师德档案领取时间:截止2月28日下午6点

地点:实验7号楼7505室

联系人:刘老师 13754886205

王老师 15235605812